【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钢材成品省内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法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0点现汇卖出价汇率折算)。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投标人须具有自有钢铁产成品运输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 20 辆(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六”)车数量和新能源电动卡车数量的合计数量;不含可调配车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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