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石河子
【项目概况】
液碱、次氯酸钠、盐酸、硫酸等液体产品汽车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得资金、运输及人员保障能力; 2、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营车辆需具有危化品运输标识,罐车具有相应的罐体检验报告,驾驶员、押运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押运)。自有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发票或合同复印件等具有证明效力的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至今的。 4、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类似项目的业绩3项,应附入围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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