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电厂备品备件物流运输服务(印尼、柬埔寨越南区域)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持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 3、投标人须持有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提供在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业绩要求(二选一,满足一项即可):A.至少具有在项目所在国的 1 个运输货量不低于500计费吨货运量的同类/类似电厂物流业绩 B.如无印度尼西亚500计费吨及以上同类/类似电厂物流业绩,则要求至少在印度尼西亚具有1 个运输货量不低于500计费吨的物流业绩和1个其他国别的500计费吨及以上货运量的同类/类似境外电厂物流运输业绩。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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