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
【项目概况】
液碱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4.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揽过至少一项液碱或其他8类危险品运输服务项目。 4、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至少具有15辆自有的专业液碱(8类危险品)运输车(容积30吨/车及以上),且参与合同包2(宁德邦普方向液碱运输)投标的投标人需用不锈钢罐或衬塑罐。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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