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北·武汉
【项目概况】
卷烟成品仓储服务,需求仓库存储量:不低于120000箱成品卷烟,最大需求面积不超过23000平方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 2、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获取的采购文件)。 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4、供应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无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采购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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