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德州
【项目概况】
电厂或用煤、用钢单位铁路及公路运输服务,年度总运量约 430 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货物运输型企业,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证明且按时年审(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公路运输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运输实力、业绩,具备全天候服务能力,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可调配车辆 300 辆以上(运输煤炭/钢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手续齐全;能满足应急运输任务(需提供车辆信息统计表等证明材料)。铁路运输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并具有至少 5 年铁路火车运输的管理经验,具备铁路运输代理服务资质。本单位有两台以上(含两台)内燃动力牵引机车及流动式起重机至少一台,具备符合铁路运输要求的作业团队,确保相关证件资质齐全有效,并具备符合要求的作业场所、货场或自有铁路专用线至少 1 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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