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越南·平福丨平阳
【项目概况】
港前物流整柜门到门业务及散货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货运代理资质或集装箱运输资质, 注册资金在 10 亿越南盾以上(含 10 亿),无不良记录,以及多年货代订舱及集装箱运输的合作经验; 2、港前货代业务中涉及到集装箱公路运输,要求投标方货代所合作的车队或自有车辆不得少于10台(散货不作要求); 3、投标方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及处理加工手段,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具备向船公司或指定货代订舱的服务能力,并能保证按招标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港前货代业务需求及垫付货代订舱等一系列费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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