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物流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获取总公司授权并加盖法人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3、自有4.2米及4.2以上承运车辆至少2台(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材料,车辆包含半挂牵引车头),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4、合同覆盖区域供应商自营及加盟网点合计不得少于5个(提供地址及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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