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陕西·西安丨榆林丨延安
【项目概况】
成品油物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营运资质须含3类),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且达标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自有车辆要求:一标段榆林区域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同类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8辆,重型罐式货车2辆);二标段延安区域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不少于15辆同类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13辆,重型罐式货车2辆);三标段关中、陕南区域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不少于15辆同类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13辆,重型罐式货车2辆);四标段河南区域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不少于6辆同类车辆(其中4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2辆为重型罐式货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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