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仓储服务,仓储面积2500平方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次磋商要求响应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响应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参与。如供应商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获取总公司授权并加盖法人公章。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否则认定为不具备仓储竞价资质。 2、供应商所提供仓库须具有有效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资质报告,否则认定为不具备仓储竞价资质。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仓储经营资质,否则认定为不具备仓储竞价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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