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若为实际承运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在上海设有或者签约报关行; 4、投标人应为在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且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备案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NVOCC)扫描件或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备案信息截图; 5、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产品进口报关、运输、仓储等服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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