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随车物品出口服务代理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2、投标人须于投标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的声明;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要求有1项以上同类业绩证明,每类业绩不低于50万元,各原则上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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