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丨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出口商品车集装箱一体化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3、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货运代理等资质; 4、自有或合作报关单位应具备海关报关与检疫报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AEO高级认证(需同时提供credit.customs.gov.cn 网站查询截图); 5、通过IS0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同等认证; 6、投标人应具备整车集装箱一体化服务的三年及以上操作经验; 7、投标人应具备商品车PDI 检查相关业务经验,业务操作年限不少于三年,并具备相关码头PDI 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操作流程、管理团队及其他配套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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