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丨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9.4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注册资金须在 2500 万元以上; 4、供应商在重庆市自有货物运输车辆(9.6 米及以上)5 辆及以上,在南京市自有车辆(9.6 米及以上)2 辆及以上,提供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为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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