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香港
【项目概况】
日本至香港进口物流服务项目,全年20-30批次,共计约180个20尺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境内企业:投标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 2、境外企业:投标企业须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 3、近五年(2019-2024年)服务过中国500强企业(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排行榜),且具有3年及以上快消品跨境物流运输经验(提供近五年快消品跨境物流运输服务合同,需显示服务项目、合同年限页及盖章页,敏感信息可覆盖),可提供国际船运及香港本地物流运输服务,具备往来日本或中国台湾至中国香港的物流服务能力更佳(以合同为准)。 4、可随时掌握船只/车辆位置(提供船只及车辆定位信息,或船只到港预计天数信息),确保通讯顺畅。 5、符合国家关于仓储及运输安全生产条件,或符合ISO28000的相关要求或规定(需提供承诺函)。 6、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