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销售分公司(下属揭阳渔湖油库)成品油水运配送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销售分公司(下属揭阳渔湖油库)成品油水运配送业务
招标编号:ZY18-SH04-FW18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邀请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揭阳渔湖油库(广东省揭阳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渔湖镇长美村石油路3号。东经116°23′311″北纬23°31′043″)成品油水运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承运商按照招标人要求,从招标人指定装货港运载成品油至揭阳渔湖油库的水运服务。
2.2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下属揭阳渔湖油库成品油水运配送业务。(按运量比例分配为13万吨/年,12万吨/年,业务量根据招标人业务需要可上下浮动30%,具体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 服务地点:
装货港:珠海华联油库、惠州大安(中油储备)油库、深圳美视油库、南沙油库或招标人指定装货港(特殊情况下)。
卸货港:装货港:珠海华联油库、惠州大安(中油储备)油库、深圳美视油库、南沙油库或招标人指定装货港(特殊情况下)。
卸货港:揭阳渔湖油库(广东省揭阳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渔湖镇长美村石油路3号。东经116°23′311″北纬23°31′043″)。
2.5 服务标准:承运商满足公司成品油运输相关考核要求,及运输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业务沟通便利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广东省境内设置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
3.2、公司具有水路运输运营资质(需提供《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油船运输或广东省沿海及内河油品运输),成品油运输船舶(内河、海船)总运力(符合第3.3项投标要求之运力)在5000吨(船舶证书核定载重吨)以上。
3.3、投标要求:(船簿主要项目页)
①船舶船龄要求:船龄在18年以内(船舶建造日期在2000年3月31日以后)
②船舶类型要求:油船(闪点≤60℃)
③船舶船体结构:双底双壳。
④单船载重吨要求:
内河船1300吨≤核定载重吨≤3000吨
沿海船舶1500吨≤核定载重吨≤3500吨
⑤提供承运船舶属性为自有或已租赁。如船舶为租赁船舶,其租赁有效期限至少应在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有效。(需提供租赁合同,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租赁承诺);
⑥承运商提供承运船舶为符合①-⑤项要求之船舶,且必须为本项目适航。本项目适航船舶沿海船舶。
⑦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承运船舶须在48小时内响应计划并抵达指定装货港口。
3.4、具有健全的安全体系证明。(需提供中国海事局颁发的安全体系《符合证明》)
3.5、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违约、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7、企业业绩:公司近三年承担过具有成品油销售资质企业的成品油水运业务。近三年内,与同一合同主体签订过年度水运合同,年签约运力在5000吨以上,年运量达10000吨。(需提供合同文本及运费支付往来凭证)。
3.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证照及证书要求。
①公司相关证照:《营业执照》、《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证明》
②船舶相关证照:《船舶营运证》、《安全管理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国籍证》、《船舶所有权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非持久保险证书》、船舶保险单。
3.10、承运船舶的检验
投标人需承诺其用以本项目承运的船舶符合对应的船舶勘验标准(勘验得分每部分均达到80分及以上),《成品油海上运输船舶勘验项目表》、《成品油内河运输船舶勘验项目表》(详见附件)。
推荐中标人产生后,被推荐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港口接受中标人委托的CCS进行船舶勘验,船舶勘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勘验结果与中标人先期承诺出现负偏离(即现场勘验得分中有一部分不足80分)的将取消推荐中标人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16日9时00分至 2018年7月21日16时00分:
1.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网站自行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如注册时审核不通过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沟通);
2)﹒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及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jwy901228@163.com邮箱;
3).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上述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8庞茂瑜187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工作(在线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99号25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电汇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本章4.2条所示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9:00。
6.2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99号2503会议室。
6.3 投标人须按招标的有关规定派已取得授权的代表出席。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金文玉,庞茂瑜
传 真:021-62763271;189 1634 3719
传 真:021-62763272
电子邮件:jwy901228@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