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柳州柳工挖掘机有限公司、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江苏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柳工无锡路面机械有限公司、柳工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柳工叉车有限公司、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柳工后市场配件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联合发起招标,目的在于引入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服务商,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子公司、事业部提供相关产品的物流服务,有效节约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质量。
1.1. 标的及作业区域
本次招标主要针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公司全系产品在三个主要起运港(上海港、深圳港及青岛港)的国际物流业务进行招标,选择优质物流供应商。投标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条件及专业强项有选择性的竞标,可以是只竞标其中一到两个起运港的代理业务,也可以三个起运港的代理业务同时竞标。
1.2. 标的及标段报价
具体标段请参阅本标书
附件一《柳工产品集装箱出口港杂费价格表》
附件二《滚装散杂码头地面代理及报关投标报价表》
1.3. 标的运作时间
本标的运作时间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由中标方负责标的的实际运作管理。
2.1. 发标时间:2018年7月6日
2.2. 发标方式:招标方通过网络、报纸等发布招标需求信息,同时也通过邮件等形式将相关资料发送有意向的投标方。
北京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7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4.1. 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8时
4.2. 开标地点:招标方指定会议室
4.3. 要求:投标方抵达开标会现场开标;如投标方材料齐全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委派人员参加开标会,投标有效,并视为投标方完全认可招标方的开标程序和结果。
4.4. 投标方需准备公司简介PPT,作为现场应标答辩资料。如未委派人员参加现场开标会,请单独准备U盘与标书一同提交。
5.1. 由招标方制订,并在评标开始时向评委公布。
5.2. 上一年度中标企业,在同等价格及服务的条件下,在次年评标时拥有优先延续签订本合同的权利。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营销事业部物流管理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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